甘肃省中医药大学定西校区资产维修工作制度(试行)
甘肃省中医药大学定西校区资产维修工作制度
(试行)
第一条,总则
为保证学校资产的正常使用,根据甘肃省中医药大学资产维修工作制度,结合校区实际制订本办法。
第二条,资产维修工作范围
包括校区所有国有资产(不包括专用设备,专用设备的维修制度由使用部门另行规定,报校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)。家属区公共设施维修在移交物业公司管理前的维修,属于本制度工作范围。
第三条,资产维修工作的正常程序
1、资产使用部门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,指定国有资产管理员向后勤财务办后勤科书面提出维修申请(申请表样附后)作为维修依据,维修后须经使用部门签字确认合格。
2、校区公共(无专门管理部门管理)资产由后勤财务办公室直接管理,后勤科具体组织维修,维修后须经后勤科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合格。
3、简单维修由后勤科直接完成,所用配件物料从后勤科库房领取。
4、单项维修预算价格在2000元及其以下的,由后勤科分管副科长、科长共同签订维修协议,经后勤财务办分管副主任附签后实施。
5、单项维修预算价格在价格在2000元以上2万元以内的,由后勤财务办主任签订维修协议后实施。
6、单项维修预算在2万元以上5万元以内的,由校区管委会主任签订维修协议后实施。
7、单项维修预算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内的,由校区招标工作小组招标,按招标结果签订协议后组织实施。
8、单项维修预算在10万元以上的,上报中医大按有关规定组织招标。
9、电梯、锅炉等公共专用设备的维护保养,按照上述资金使用权限范围,选择具备资质的公司签订维护保养协议,根据协议实施维护保养。
第四条,资产维修工作的紧急程序
1、下列情形适用于资产维修的紧急程序。
校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出构成安全隐患,需要即时整改的;不及时维修可能造成更大损失的;其他需要紧急维修的。
2、紧急维修第一步是消除安全隐患或控制损失的扩大,第二步是组织抢修。
3、紧急抢修采用电话报告,口头协议进行,事后补办预算、决算等手续的方式进行。
4、紧急抢修的提出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、资产使用部门或设备设施日常管理部门提出。
第五条,资产维修报销程序
1、简单维修根据使用部门签字确认的维修申请,在后勤科库房核销物、料领用清单,并由后勤科作为文书档案保存备查。
2、单项预算2000元以内的维修,凭维修申请(含验收报告)、维修合同书、预(决)算书和发票按财务签字制度报销。
3、单项预算在2000元及其以上2万元以内的维修,凭维修申请(含验收报告)、维修合同书、预(决)算书、审计报告和发票按财务签字制度报销。
4、单项紧急维修预算在2000元以上的,凭维修决算书、维修过程说明书、审计报告、验收报告和发票按财务签字制度报销。
5、招标项目凭中标文书、合同书、预决算书、验收报告、审计报告和发票按财务签字制度报销。
第六条、资产维修的其他程序
1、凡维修项目开工前,均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,安全生产协议由校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代表校区签订,其中包括必须的安全措施。
2、凡校区外来维修工作人员,必须有明显的工作卡或服装等标志以标明身份。
3、凡维修工程中需要校区有关部门配合的,在维修协议中必须注明,并由后勤财务办书面通知有关配合部门。
4、凡参与校区资产维修的公司(个人)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,在确保维修工程质量的前提下,选择预算价格相对低的公司(个人)。
5、资产维修(保养)资料作为文书档案,由后勤部门指定专人保存;重要设施设备、水电暖等设施设备从投入使用开始,由后勤部门建立设施设备档案;新投入使用设施设备采购、基建负责人应将相关资料副本移交后勤部门保存。
第七条、附则
本办法自校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试行,并在执行中由执行部门提出修订意见,经管委会审批后生效果。
甘肃省中医药大学定西校区
维修工程申请(验收)单
时间: 年 月 日 编号:
申请部门 |
| 申请部门领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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维修地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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维修具体内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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验收意见:
验收人签字(含申请部门)签字: | ||||
后勤科备案意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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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勤财务办公室意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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